吕 梁 学 院
审 计 通 知 书
吕审经通〔2015〕7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根据院党委组织部、院组函关于对《吕梁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的通知,《吕梁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吕院联发[2014]2号)的通知, 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刘宝琦同志2014年度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请予以积极配合。
在审计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周内请刘宝琦同志准备“个人述职报告”和其他相关的资料。
吕梁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吕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准备的资料
1、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岗位责任
2、年度部门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相关资料
4、资产购建的招投标、验收入库和使用调配情况
5、2014年度资产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情况
6、资产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手续报批情况
7、经营性资产及经营项目管理情况
8、资产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资产资源配置和调整情况
9、对各单位提出的资产购置和维修计划核查情况
10、学校自有产权公房和占有地产管理情况
11、新建建筑物的使用规划和交接验收情况
12、公房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制定情况
13、各部门资产占用情况及目前资产状况
14、重大开支涉及的集体决策资料
15、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吕梁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