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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审办字[2007]2号)

发布日期:2022-10-24 点击: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经审办字[2007]2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各企业和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参照执行。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就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仅是内部监督管理的需要,更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部门、单位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权力制约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国家审计机关共同努力,不断促进干部监督体系的完善。各部门、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引导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要立足于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职责,促进被监督单位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被监督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并保障其有效运行;要进一步增强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拓展审计内容,结合干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实现部门、单位的发展战略服务,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服务,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服务。

三、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审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好的人员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起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机构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坚持创新,注重规范化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建立起的新的审计监督制度,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审计和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和创新。要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寻找出适合本部门、单位发展需要的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并不断加以总结、完善和提高。同时,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控制审计风险,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重视成果利用,增强审计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在实效,一方面要求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机构要立足于部门、单位的发展和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开阔审计视野,拓宽审计思路,深化审计内容,提升审计层次,确保审计质量,提供可以有效利用的审计成果,为本部门、单位的发展服务;另一方面要求部门、单位要增强管理意识,重视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落实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促进审计成果利用的制度化。

六、加强业务管理与指导,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中央和各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理论研讨、业务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各部门、单位也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七、加强联系与沟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中央和各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与各部门、单位建立起有效的信息交流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工作动态、年度工作情况;中央和各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各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此外,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工作,提高被监督者、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部门和单位职工及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和审计氛围,不断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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