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审财通【2024】1号
财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年审计署第11号令)和《吕梁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院政字【2012】48号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1日起,对学校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请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本次审计需要准备的资料
审计部
2024年3月4日
附件:
本次审计需要准备的资料:
1. 现金监盘表、已开立银行清单、银行存单、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检查表、银行询证函(见附表);
2. 应收票据监盘表及票据复印件;
3.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往来余额表、占比80%的往来询证函(见附表)、账龄明细表、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表;
4. 存货监盘表;
5. 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合同、章程,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原始依据复印件;
6. 固定资产监盘表、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固定资产清理明细,全年固定资产及其他不良资产的报废核销批准文件、全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明细及凭证复印件(报废核销、新增)、固定资产债务重组协议,房屋、土地、车辆等产权证明;
7. 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批准文件、预算、资金来源、工程施工现场照片等(新建);
8. 无形资产入账依据及摊销情况,自购土地证、合同协议(新购);
9.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合同、协议复印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集团内部借款利息分摊明细表(借款利息计算表);
10.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往来余额表、占比80%的往来询证函(见附表)、账龄明细表;
11. 工资总额批复文件;
12.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承租);
13. 审计年度凭证、账簿、会计报表;
14. 上年度审计报告;
15. 管理层声明书、回访记录(见附表);
16. 营业执照、章程、学院基本情况介绍、组织结构情况;
17. 现行有关会计内控制度及相关经济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8. 重大经营决策资料;
19. 重要经济合同、协议、重要会议记录;
20. 抵押、诉讼、对外担保等相关资料;
21.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全部资料A4提供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章,如单位主管、财务主管、会计人员、保管员、工程技术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