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梁 学 院
审 计 通 知 书
吕审经通〔2015〕15号
各教学系:
按照组织部关于对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和学校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吕梁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吕院联发[2014]2号)文件精神,我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5年11月16日起,对化学化工系、计算机系、教育系、经济管理系、历史文化系、矿业工程系、物理系、体育系、外语系、艺术系、思政部(思政系)、建筑系、生命科学系、数学系、中文系的党总支书记及主任、继续教育学院的总支书记及院长2014年度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同步审计,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请予以积极配合。
为了不影响审计计划与审计进度,请以上各教学系、继续教育学院自审计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周内准备好相关资料送至审计处办公室张中兰。
吕梁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吕梁学院各教学系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准备的资料
1、系部简介、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岗位职责。
2、2014年度部门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汇编。
3、系党总支书记及主任述职报告。(主要包括2014年度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及本部门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机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本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情况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等经济责任方面的相关内容)
4、2014年度预算执行、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5、2014年固定资产台账及资产购置、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6、学生工作管理情况。
7、教学工作及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8、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2014年度评定情况。
9、学生各类校外实践活动及参加各类比赛所获奖金分配、使用情况及相关办法或制度。
10、 审计过程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系党总支书记(签字): 系主任(签字):
日期: 日期:
公章
(注:各教学系、继续教育学院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纸质版或复印件的同时,另提供电子版至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