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梁 学 院
审 计 通 知 书
吕审财通〔2016〕1号
财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吕梁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院政字【2012】48号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04月13起,对学院2015年度财务报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请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本次审计需要准备的资料
吕梁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次审计需要准备的资料
1、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附注、科目余额表
2、现金盘点表、银行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银行询证函(见附表)、应收票据复印件、
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内部往来的明细、帐龄分析、笔数、询证函(见附表),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相关资料等
3、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明细及相关核销批准文件
4、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融资租赁的合同、协议等复印件,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融资租赁等还本付息情况
5、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批准文件、预算、资金来源等相关资料
6、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无形资产入帐及摊销情况等
7、各类基金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
8、各类收入、支出明细及分类情况
9、各类上级拨款、财政拨款、专项拨款的文件及使用情况
10、2015年度预算编制、下达、安排使用的情况、明细及相关文件等资料(明细具体至各部门、各类别)
11、预算调整情况、决算编制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批准及执行情况
12、各类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水电费缴纳情况
13、上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14、其他需要提供的各类相关文件及资料
注:以上资料主要限于2015年度,并全部以A4纸复印件等形式提供,需要签章的由相关人员签章,如单位主管、财务主管、会计人员、保管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吕梁学院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