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梁 学 院
审 计 通 知 书
吕审财通〔2015〕3号
吕梁学院审计处关于对学院201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吕梁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院政字【2012】48号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5月11日起,对学院201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请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吕梁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2014年度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1.财务资料
1.12014年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最末级)、凭证;
1.22014年度预算文件及指标;
1.3有关财务、业务内部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
2.综合资料
2.1学校概况,至少应简述学校历史沿革、班级设置、学生及教职工人数等,任期内经济工作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2.2学校的组织结构图、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2.3与成立学校相关的政府批复,事业单位法人证;
2.4审计期间内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年度考核结果;
2.5任期内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出具的审计、检查报告;
2.6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实施情况的会议纪要、记录、文件;
2.7固定资产盘点表、资产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车证等);
2.8重大在建项目的投资预算、批复,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重大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算;
2.9存货盘点表及盘点报告,未在学校存放的存货要求向保管单位进行函证;
2.102014年度订立的重大合同或协议,2014年度正在执行的重大合同或协议;
2.11任期内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资料。
上述资料为本次审计所需资料,随着审计工作的逐步深入,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要求你单位负责人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吕梁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