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梁 学 院
审 计 通 知 书
吕审财通〔2015〕4号
吕梁学院审计处关于对吕梁英杰中学2014年度
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吕梁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院政字【2012】48号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4月24日起,对吕梁英杰中学2014年度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可追溯到其他年度。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吕梁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