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第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积极推进“规范化、信息化、项目化、节约化”建设,按照《吕梁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特制定2014年学校财务经费预算安排意见。
我校2014年经费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贯彻集中管理、依法理财、勤俭节约、确保重点的思想,加强学校财务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规范管理,提高经费管理意识和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2014年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2014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我校2013年学校财务决算实际情况和2014年学校预计财力状况,现将2014年学校经费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4年学校预计经费来源及支出
1、学校预计经费来源
(1)财政收入:2014年预计收入32000万元,其中:财政收入20000万元,预算外收入12000万元。
(2)贷款:建行贷款16400万元、沙特政府贷款2400万美元,全部用于学校三期工程建设;交通银行贷款8000万元,全部用于学校一期工程建设的债务清理。
2、学校预计支出
(1)教学系日常运行经费:720万元。
(2)党政、教辅部门日常运行经费:196万元。
(3)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预计专项经费:32974万元。
(4)2014年基本建设开支:36191万元(含清理债务近9000万元)。
3、2014年学校经费预算赤字1884万元(由收入与支出核算)。
(二)2014年学校财务经费分配办法
1、各教学系日常运行经费分配标准
为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教学系经费分为日常办公经费、教学经费、学生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等四个部分。
(1)日常办公经费
①电话费(1500元/部•年):指本系办公室使用电话,电话数量每系按3部计算。
②办公用品费(5000元/系•年):指本系日常办公用的打印纸、粉、鼓、笔、笔记本、订书机、订书针、浆糊、曲别针、邮寄费等。
③书报杂志(1500元/系•年):指本系每年订阅的报纸、杂志等(由院办统一征订、在各教学系预算中核减)。
④清洁卫生用品费(40元/每个办公室):指用于清洁本系办公室的卫生用具,办公室数量每系按6间计算。
⑤学术会议费(5000元/次):指本系在册正式教师平均4年参加一次学术交流会议发生的费用。
⑥教学系学生管理费(10元/生•年):按在校学生人数计算。
(2)教学经费
①毕业生实习、见习费:工科类300元/生,其他类240元/生,按本年度毕业生数计算。
②备课本(7元/本):指每40个学生一个班,每个班14门课程,每门课程2个备课本,每个备课本按7元计算。
③外聘专家学术讲座费:指每系每年聘请三名校外专家举办学术讲座,每次讲座包干费用3000元(含交通费、食宿费、讲座费等)。
④招生奖励费(100元/生):为了鼓励教学系多招生,按上年入学新生人数给予奖励,用于补充本系办学经费。
⑤新建系启动费(20000元),新建专业启动费(10000元)。
⑥考试印刷费:每生每年考试、考查课程共计14门,每门按1元计算(由于涉及公共课和试卷保密,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核算)。
⑦实验耗材经费(含模特费等):由教务处按教学计划审批每年的实验项目,各教学系按每个项目做出预算,由教务、审计处审查实验项目经费预算。需要招标的按招标程序由国资处实施,不需要招标的由教务处和各系实验室协商购置(此项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核算)。
⑧实验设备维护费:一般维护计入实验耗材,大型维护由国资处负责实施。
(3)学生经费
①学生活动经费:指寒暑假奖学金32元/生(按学生手册的用途使用)。
②辅导员、班主任津贴:由各教学系、学生处统一考核,审计、人事处参与核定,按照学校工作量分配办法发放。
(4)党员活动经费
党员数在50人以上的每个党总支5000元/年,49-30人的每个党总支4000元/年,29人以下的每个党总支3000元/年,按教学系(部)教职工、学生党员人数计算。
说明:教学系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要报国资处统一采购,所需费用在本系日常运行经费中列支。
2、党政、教辅部门经费分配标准
为了保证各部门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党政、教辅部门经费分为日常运行经费和部门专项经费两个部分。其中:日常运行经费实行包干预算管理,部门专项经费实行单项预算管理。
(1)日常运行经费
①电话费:行政、教辅部门办公室1800元/部•年,电话数量按院长办公室核定数计算。
②书报杂志费(1500元/部门•年):指每年部门订阅的报纸、杂志等(由院办统一征订、在各部门预算中核减)。
③清洁卫生用品(40元/每个办公室):指用于清洁卫生的用具,系办公室数量按国资处核定数计算。
④日常办公经费:包括办公用品费、差旅费、邮寄费等,按照2013年实际下达数执行。
(2)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专项经费(见附表)
①各部门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由财务处统一向院长办公会议汇报,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②对未列入2014年的项目,学校一般不予安排支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实施的项目,各部门向分管院长提出实施意见,报院长审批后,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
③按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校政字[2010]24号)文件,成人教育学院经费中,学历教育和北航研究生合作项目按上缴学校收入的75%列支,国际互认课程专业按项目经费实施。
④由于学校预算赤字1884万元,除学校公用支出部分(人事处的人员工资,学生处的国家奖助学金,后勤处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暖费、学生伙食补助,财务处的还本付息,继续教育学院的国培经费等)按实际发生额列支外,其余各部门管理的专项经费按80%下达执行。
二、经费分配及使用说明
1、各单位在册人员、教师人数由人事处审核;在册学生人数(含总数、毕业生数、工科类毕业生数、其他类毕业生数)由教务处审核;在册党员人数由组织部审核。
2、各单位按照经费分配标准核定本单位日常运行经费预算,核定无误后由财务处填写日常运行预算经费本,每次报销时必须带上经费本。
3、各单位在经费指标下达后,应根据本单位当年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用款计划,合理安排支出,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因计划不周造成超支,学校不予追加。
4、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评估的有关要求,考试卷(保密)、备课本等必须按照教务处统一规定的格式和模板在指定地点印刷,每年报销两次。
5、教学系日常运行经费支出由主任(或总支书记)负责,分管副主任(或副书记)、承办人签字。
6、部门日常运行经费支出由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负责,部门分管副职、承办人签字。
7、专项经费支出由项目主批人负责,项目实施负责人、承办人签字。
8、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报帐员(必须是正式在册人员),报财务处备案,本单位报帐员负责有关报销手续等事宜。
三、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经费支出,坚决反对奢侈浪费。
2、各单位要按照《吕梁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和《吕梁学院财务管理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控制,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各项目主批人(或单位负责人)是第一经济责任人,在实际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对铺张浪费、不按制度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财务制度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向财务处反映,财务处统一汇总后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
四、附件:
1、2014年吕梁学院部门日常运行、部门管理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
2、2014年吕梁学院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表
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 吕梁学院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