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
1.
什么是财政审计?
财政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国家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财政收支,是指依照《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开展财政审计有利于整顿和规范财税秩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有利于促进财政领域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稳步推进,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有利于规范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施政效果。
2.财政审计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主要是参与国家财政收支管理和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财政的预算单位和其他管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主要包括:
——管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本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下级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负责征收财政收入的税务、海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等。
3. 财政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掌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揭示财政管理、预算执行、资金分配以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分配本级政府投资情况。掌握投资总体规模,揭示组织投资分配过程、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审批程序和投资项目的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税务、海关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情况。主要围绕税收部门的税收计划完成、税源管理、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制度执行以及税收退库等情况;海关部门的关税等税费征收、关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等情况,进行审计。
——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主要揭示下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贯彻国家统一政令和执行上级政策、管理和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财政审计在国家审计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和永恒主题,是审计机关的第一位任务。
——从财政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来看,聚财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执政,执政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人民。只要国家存在,为国家运转提供保障的财政就存在,对财政进行审计监督的需求就存在。
——从国家审计的本质来看,国家审计本质上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其基本职责是推动完善国家治理。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对财政进行审计监督,符合国家审计的本质要求。
——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世界各国无一例外都是将国家财政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主要职责,有的将国家审计定义为国家财政监督。
5.什么是“同级审”和“上审下”?
——财政审计“同级审”,是指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同级审”将预算执行作为审计监督的切入点,揭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完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
——财政审计“上审下”,是指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上审下”以地方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切入点,主要目的在于促进下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统一政令和财税政策、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什么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政府预算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强化政府责任、增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数据的可靠性、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等具有重要作用。
2.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等。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科学,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等。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执行情况。主要审查相关支出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查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精神,加强支出控制,切实精简会议、公务接待等活动。
——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结转结余资金真实性、是否按规定纳入年度预算、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主要审查非税收入征收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审查国有资产取得渠道是否正确合法,国有资产的账面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对外出租、出借、处置是否经过批准和授权,处置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主要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主要审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依据是否充分,政策目标是否清晰,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分配标准是否统一,预算下达是否及时,资金投向是否合理,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4.“三公”经费审计主要审什么?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审计。一是审查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管理情况,如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细化,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决算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等;二是审查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如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有无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有无私自通过旅行社等组织出国(境)活动,有无擅自改变出国(境)线路、增加访问国家、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有无公款出国(境)旅游等;三是审查因公出国(境)费开支情况,如有无超标准列支出国(境)费用,有无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出国(境)费用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审计。一是审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管理情况,如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细化,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决算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等;二是审查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如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置和使用管理规定,有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有无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有无超标准租用车辆,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车辆,有无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等;三是审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情况,如有无超标准列支公车购置费用,有无变相发放公车补贴等。
——公务接待费审计。一是审查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情况,如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细化,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决算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等;二是审查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如是否按要求简化公务接待,有无严格履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有无借机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有无安排参观旅游景点和高消费娱乐,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等;三是审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如有无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有无挤占挪用其他资金用于公务接待等。
5.会议费审计主要审什么?
——会议费预算管理情况。主要审查会议费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细化,预决算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和公开,是否存在预算编报不完整、不细化,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以及决算数据不真实等问题。
——会议计划和审批管理情况。主要审查是否按照节俭办会的要求,严格会议计划和审批管理,优先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场所,采用电视电话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开会,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在高档星级宾馆、旅游风景区开会、培训等问题。
——会议费开支情况。主要审查有无在会议费中列支接待、理疗保健、美容健身、礼品、纪念品、商业预付卡费用等支出,是否存在通过驻外机构、政府宾馆和所属单位摊派、转嫁相关费用,以及以会议费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
1.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所谓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有哪些?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上述企业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总体来说,主要有:一是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二是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三是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四是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五是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六是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除此之外,根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所负的经济责任,还需确定如下具体审计内容。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一是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二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四是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五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及建设管理情况;六是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七是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以及依照宪法、审计法规定分管审计工作情况;八是其他需审计的内容。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一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二是有关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三是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四是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五是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六是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七是对下属单位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八是其他需审计的内容。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一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二是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三是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四是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五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六是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七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单位监管情况;八是其他需审计的内容。
4.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是什么样的?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共同任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制度是该项工作行之有效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领导小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一般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织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领导同志为成员。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包括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可以增加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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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任中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对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任期内轮审。经济责任审计采用任中和离任审计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确保对重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至少审计一次。
——同步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高校校长和党委书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同步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相结合,实现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资源共享。
资源环境审计
1.什么是资源环境审计?
资源环境审计,是指为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与资源环境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资源环境审计有利于促进资源环保资金征收、管理、分配、支出和使用的真实合规;有利于促进资源环保相关项目建设运行的规范有效;有利于促进资源环保政策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有利于促进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资源环保监管职责的有效履行。
2.资源环境审计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考虑我国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资源环境审计分为资源审计和环境审计两个部分。
——资源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中承担资源管理职能的国土资源、林业、水利、海洋、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以及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环境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中承担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能的环保、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以及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3.资源环境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资源审计主要包括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如土地资源审计、矿产资源审计、能源节约利用审计、水资源保护审计、森林资源保护审计等。环境审计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监督、保护和改善环境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如水污染防治审计、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审计、重金属污染防治审计、污染物减排审计等。总体来看,资源环境审计均重点关注资金、政策、管理、项目四个方面的内容:
——资源环境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包括政府财政资金和资源环境专项资金、基金等。主要是对资金征收、管理、分配支出和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资源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包括国家资源环保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完善、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政策目标是否实现等。
——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履行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包括是否履行法律规定的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监督、服务责任,以及实施的各项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及其成效。
——重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行效果,非环境保护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
4.资源环境审计的主要组织方式有哪些?
常用的审计组织方式都适用于资源环境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在组织方式上还具有以下显著特色。
——整体工作格局。审计机关按专业划分的各专业审计部门在组织各专业审计时,都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环境问题进行审计。该组织方式适应了我国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法规多、牵涉部门多和管理难度大的客观需要。
——合作审计方式。在解决一些跨界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的问题时,有共同边界地区的审计机关可以开展合作审计的方式,包括联合审计、平行审计和协作审计。该组织方式有助于审计机关之间相互促进工作、分享经验、提高能力,有利于促进解决跨界资源环境问题,也有利于审计机关从更广阔的视野去看待资源环境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5.资源环境审计开展了哪些国际交流?
2000年10月,时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当选为亚洲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主席。中国审计署设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协调和推动亚洲各国积极开展环境审计和相关研究,促进加强区域性和国际性环境审计交流与合作。
2002年,中国审计署当选为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指导委员会15个成员单位之一,先后参加了工作组的历次大会和指导委员会会议,参与了水、气候变化、矿产等多个审计指南的研究。
2006年,中韩两国最高审计机关对风沙防治项目开展了平行审计。
2010年,中国审计署作为世界审计组织第二十届大会主议题“环境审计与可持续发展”的主席,牵头完成主议题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写入《约翰内斯堡宣言》。
涉外审计
1.什么是外资审计?
外资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审计职责范围内利用国外资金的经济活动以及相关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
外资审计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我国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为目标,在服务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维护国家信誉、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外资审计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开展的相关经济活动。包括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
——国外贷援款资金、项目及其执行机构。国外贷援款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其机构,向我国政府及其机构、受政府委托管理有关基金与资金的单位,提供的贷款、援助和赠款;以及向我国企事业组织及其他组织提供的,由我国政府及其机构担保的贷款等。
——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接受的外商直接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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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资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主要有:一是评审项目内部控制系统,验证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审查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审查项目资金运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四是评审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情况,建成后使用或运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外债偿还能力,对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的影响等;五是审查项目财务报告,对资金平衡表、项目进度表、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专用账户报表等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对此类项目的审计,需要根据项目协定要求履行对外公证审计职责,出具对外公证审计报告。
——对利用外资工作的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审计。主要有:一是调查了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本情况,包括利用外资的规模、结构和成效等;二是揭示反映利用外资在立项审批、政策制定与落实、日常监管、招商引资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调查评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安全、民生安全及环境安全的影响,关注外资并购过程中逃避监管、审查不严、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4.外资审计的主要组织方式有哪些?
——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由审计署统一组织,外资运用审计司、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各特派员办事处,以及各地方审计机关共同实施,外资运用审计司归口管理。审计署每年根据项目的转贷或援助方式、项目执行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各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等因素,统筹作出授权和计划安排。其中:外资运用审计司、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和各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审计中央层级执行的项目;各省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授权,负责审计地方层次执行的项目。外资运用审计司不定期组织有关特派员办事处和地方审计机关,选择部分项目或专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计。主要由各级审计机关在各自审计管辖范围内自行安排实施。
5.近年来,外资审计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按时保质完成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任务,有效维护了国家信誉。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国外贷援款项目年度对外公证审计职能,按照时限要求对外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促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得到相关国际组织的认可和好评,有力维护了国家信誉。
——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利用外资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时揭露和查处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促进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规范管理,强化约束,推进项目顺利实施,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
——积极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以及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在具体项目审计中,及时揭示利用外资的相关行业、有关工作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漏洞,提出建议,促进整改完善;在对利用外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计中,持续关注政府外债管理情况和外债安全,促进主管部门将全部政府外债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外债管理体制。
——积极开展利用外资项目绩效审计,促进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发挥外资项目实际效益。如组织开展了100个已完工世亚行贷款项目效益审计调查、50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效益审计调查、“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19省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审计调查、全国政府外债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审计调查等绩效审计项目。在组织实施这些项目过程中,既关注项目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又关注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效率和效果,项目建设与运营目标实现情况,以及项目对资源环境的影响等,促进项目建设和运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切实发挥好项目的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