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省能投集团煤业公司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许阳截留下属单位经营性收益设立“小金库”问题。2007年3月至2017年6月,许阳在担任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所长和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期间,安排相关人员采用少计或未开发票截留下属单位经营性收入、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共计2158.91万元。其中,用于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和福利960.53万元,许阳本人领取67.64万元;先后挪用166万元用于个人理财和无偿出借他人。此外,许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许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关系,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现该“小金库”已清理完毕。
案例2、红河州红河县石头寨乡原党委书记罗青山、原乡长耿卫星等人以“暂借款”、虚报套取项目资金设立、管理、使用“小金库”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罗青山、耿卫星与相关班子成员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团伙,安排相关人员以“暂借款”、虚列和虚增支出套取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设立、管理、使用“小金库”,共计2262.21万元。其中,用于购买高档香烟、土特产、加油卡等支出145.32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3万元;罗青山、耿卫星分别侵吞66.74万元、65.3万元。此外,罗青山、耿卫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罗青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9年6月,耿卫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2019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其余人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政务警告处分。现该“小金库”已清理完毕。
案例3、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谭介名等人虚列支出、克扣戒毒学员费用设立“小金库”问题。2016年至2018年,谭介名担任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期间,召集时任党委委员、副所长王新胜、陶家伟、崔庆黎及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王先荣等班子成员违规商议决定,指使王新胜、陶家伟安排相关人员以虚增戒毒学员人数、克扣戒毒学员营养费、虚增工程款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共计112.95万元。其中,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违规公务接待等支出35.34万元,以加油卡、购物卡、节日慰问金等形式违规发放福利43.53万元。此外,谭介名、王新胜、陶家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谭介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王新胜、陶家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崔庆黎、王先荣作为班子成员,对“小金库”问题不抵制、不反对、不上报,分别受到诫勉问责。现该“小金库”已清理完毕。
案例4、保山市青少年宫原主任王东梅截留单位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保山市青少年宫时任主任王东梅,安排相关人员截留青少年宫寒暑假培训费、托儿所收费、房租、常年班上交的管理费、广告费等单位收入设立“小金库”,共计280.73万元。其中,以奖金、加班费、节日费、课时费等多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03.17万元,王东梅本人领取12.86万元;用“小金库”资金报销12次公款旅游费用3.92万元。此外,王东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王东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现该“小金库”已清理完毕。
案例5、临沧市耿马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赵国城虚开发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2018年2月至3月,赵国城在担任耿马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期间,安排相关人员通过虚开发票、虚列2017年送检动物血清(病原学)采样数量等方式套取专项工作经费和补助设立“小金库”,共计6.2万元。其中用于违规发放2018年春节慰问费和加班费1.52万元,违规公务支出3.84万元。2018年10月,赵国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现该“小金库”已被清理完毕。
案例6、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村党总支书记张小三以隐瞒违规罚没、截留村集体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问题。2010年至2017年,张小三在担任兴龙村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和兴龙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无任何处罚依据的情况下,以偷水处罚名义擅自安排有关人员收取辖区内30户私营企业罚款不入账,以及通过截留烤烟科技员工资、占用集体土地补偿、集体种植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共计34.13万元。其中,19.3万元被张小三个人侵吞挥霍。此外,张小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现该“小金库”已被清理完毕。
案例7、化州市农业局长莫冠佳私设“小金库”案。经查,莫冠佳自1999年2月任化州市农业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2002年2月至2009年1月任局长)以来,授意有关部门利用工作便利,采取虚报项目、虚开发票等方法,套取扶贫、救灾等涉农专项资金;同时,私设项目乱收管理费,坐收坐支罚没款,先后私设“小金库”6个,金额累计达1618.65万元。上述资金,有的以福利、补助等名义被私分;有的以白条支付用于业务联系、业务接待等开支;有的被提取现金供莫本人使用。莫冠佳已被化州市纪委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8、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私设“小金库”案。经查,1997年11月至2006年2月,韶关市环保局在时任局长陈应仕的安排下,通过下属环保科技研究所和环境技术装备发展公司,以综合评价费、运行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的名义,收取有关企业赞助费1054.1万元;同时采取截留、挪用、挤占等手段,套取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费175万元,放入“小金库”。“小金库”累计金额达1361.2万元。陈应仕被处撤销局长职务和行政降级,留党察看一年。
案例9、珠海市路灯管理处私设“小金库”案。经查,自2004年初至2008年底,珠海市路灯管理处采取将业务设计费、招标资料费、房租等收入不入帐等手段,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同时分别在下属路灯所和灯艺公司私设“小金库”。以上“小金库”金额共计350.9万元,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奖金、通讯费等。管理处主任张炎新因同时涉嫌受贿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下属路灯所所长陈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10、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局私设“小金库”案。经查,2001年10月至2009年8月,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局违规保留应当清理撤销的区巨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帐户,截留有关科技专项经费存入该帐户,并多次违规向企业放贷收取利息,私设“小金库”,金额287.63万元。“小金库”资金用于报销旅游考察费、餐费及其他办公用费。海珠区纪委已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11、恩平市气象局私设“小金库”,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经查,2006年3月至2008年底,恩平市气象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采取虚开或扩大防雷工程材料发票、防雷工程施工收费,收取防雷工程款不入帐等手段,先后套取资金共115万多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和福利补贴,先后3次共发放83.1万元。该局局长陈英梅被撤销局长职务,并处罚金4万元;“小金库”资金已全部收缴。
案例12、原自治区粮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次旺诺布等5人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等问题。2002年至2014年,原自治区粮食局将房屋租金、粮票出售款、破产清算款等收入以不入账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资金2202.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加班费、发放福利、商品房维修等,期间,时任党委书记、副局长次旺诺布,时任党委副书记、局长张虹,时任党委委员、副局长达拥,时任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孙祖英,时任办公室副主任龚娣群领取福利费共计11.7万元。2013年至2014年,原自治区粮食局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购买虫草等礼品、违规接待、违规报销景点门票等支出85.43万元。2014年12月,经次旺诺布、张虹、达拥签批同意,孙祖英和龚娣群将“小金库”部分账证资料销毁。2020年7月,次旺诺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按副厅长级重新确定退休待遇;张虹、达拥、孙祖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龚娣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均予收缴。
案例13、原山南地区桑日县副县长巴桑次仁违规收取赞助费设立使用“小金库”等问题。2014年,时任桑日县副县长巴桑次仁从两家建筑公司法人巴某、边某处收取赞助费13万元。2015年,巴桑次仁与苗木供应商黄某协商,由黄某返还苗木运输费7.59万元。巴桑次仁将上述20.59万元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中13.86万元用于县林业局产业办各项开支,6.6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剩余0.06万元去向不明。同时,巴桑次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巴桑次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案例14、阿里地区革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巴桑欧珠违规套取、截留农牧民培训资金并用于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巴桑欧珠任革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以伪造培训资料等方式违规套取、截留农牧民培训资金16.54万元并以现金形式存放。上述资金3.15万元用于发放津贴福利,0.67万元用于公款吃喝,12.71万元用于单位其他各类非正常开支,剩余0.01万元。同时,巴桑欧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巴桑欧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一级科员安排工作。
案例15、融安县旅游局私设“小金库”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期间,融安县旅游局原局长谢秀梅多次以单位名义,先后向6个单位索取项目经费共计119000元。同时,伙同融安县旅游局副局长罗海长、原副局长何兰芳、原报账员黄莉等人通过虚开发票在单位报账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51062元。县旅游局将以上违规获得的170062元用于私设单位“小金库”,并用“小金库”资金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福利以及组织干部职工出省、出境旅游。谢秀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罗海长、何兰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缴国库。
案例16、融水县同练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私设“小金库”问题。2009年至2015年期间,融水县同练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向群众收取非婚生育、无证生育、违法生育款项共计386553元却未开票据。收取资金由报账员存在自己的私人账户,并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其中计生办原主任欧阳东分得50478.3元,计生站原报账员梁峰分得46676.3元,计生站原报账员谢欣湄分得33732.8元,计生站原报账员李德智分得48786.3元,计生办干部王永怀分得48786.3元。欧阳东、梁峰、李德智、王永怀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谢欣湄受到留党查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缴国库。
案例17、柳城县古砦中学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柳城县古砦中学将收取的教职工电费、伙食费、卖风景树得款及学生服务部赢利款共107349.9元,交由时任总务处主任蒋小芳负责保管,不存入学校帐户,私设“小金库”,并用“小金库”资金为教职工购买服装以及组织教职工到农庄开展娱乐活动等,共支出101651元,剩余5698.9元。时任古砦中学校长李国崇,古砦中学党支部书记梁兆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古砦中学副校长谢连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李国崇受到记过处分,梁兆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连芳受到警告处分,蒋小芳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缴国库。